我是个不爱惜东西的人。这不,她一边递给我皮带,一边嘴里像机关枪一样向我开火。
  松散着神态就靠在桌边,侧垂眸颔首给自己拢火,他在抽烟。
她那金色的头发无比耀眼,姣好的脸庞灿烂夺目,就连那略显浮夸的晚礼服穿在她身上,都毫无违和感。
觉得好可悲,那日记依旧隐藏在我的枕头之下,只不过,它成了尘封与回忆往事的工具了。日记,心情,我的故事。